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 乐橙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0】日
生效日期:【2026】年【04】月【21】日
我们致力于保护使用我们产品和服务的儿童的个人信息。本规则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内容,更清晰、明确地向您告知我们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场景、目的、方式和范围,帮助更好地管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我们提醒您,仔细阅读本声明并确认了解我们对儿童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特别是采用粗体字进行标注提示的部分。
# 监护人特别说明:
如果您是儿童的监护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请您仔细阅读和选择是否同意本规则。我们希望您与我们共同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如果您不同意本规则的内容,请您要求您的孩子立即停止访问/使用乐橙产品/服务,或不向我们主动提供儿童的个人信息。
# 儿童特别说明:
如果你是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请通知您的监护人共同阅读本规则,并在您使用乐橙产品/服务、提交个人信息之前,寻求您的监护人的指导并选择是否同意本规则。若您未满足使用我们的乐橙产品/服务的法定年龄要求,或您对前述法定年龄要求有疑问,请与您监护人讨论并在获取其明确同意后再使用乐橙产品/服务、提交个人信息。
【特别提示】
一、定义
本规则下“我们”是指杭州华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立业路582号3号楼13层。
本规则下“儿童”在中国境内指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他国家/地区从其法律。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则同时适用于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乐橙官方网站、乐橙客户端软件、乐橙通过自有品牌智能硬件提供的服务,以及被集成入第三方产品或软件的功能/服务(如小程序、公众号下的乐橙服务)收集、存储、使用、转移、分享和披露儿童个人信息活动。
本规则为在《乐橙隐私政策》基础上制定的特别规则,与《乐橙隐私政策》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本规则未载明之处,则参照适用《乐橙隐私政策》。
三、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规则有任何疑问,需要我们释明,或您对本规则有任何的意见或建议、投诉,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1.联系电话:400-672-8169;
2.邮件寄到如下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立业路582号3号楼13层,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组(收),邮编:310052
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尽快审核所涉问题,并在验证您的用户身份后十五日内予以回复。
【目录】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三、我们如何储存儿童个人信息
四、我们如何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五、儿童个人信息权利
六、本规则的修订
七、联系我们
【正文】
#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的乐橙产品/服务并非指向、针对或为儿童使用目的而提供,因此在我们无法自动识别和判断所收集和处理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儿童个人信息时,我们将按照《乐橙隐私政策》收集和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
但如用户通过注册登录或者其他方式使得我们获悉用户的儿童身份后,我们将提醒用户在监护人的同意或者陪护和指导下使用乐橙产品/服务,如适用法律要求。此外,我们将依据本规则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涉及儿童信息的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此外,如果您在使用乐橙产品/服务中主动向我们提供儿童的个人信息,例如监护人在使用发布共享视频及其他信息发布功能时主动向我们提交、或通过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收集使用的个人信息中涉及其他儿童的,您需事先取得对应儿童监护人的同意,表示您及监护人已经同意我们收集和按照本规则的内容使用儿童的个人信息。请监护人知悉并谨慎选择。
# 二、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 1. 共享/委托
为了确保儿童个人信息对外提供的安全性,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委托第三方处理儿童个人信息。如确需委托第三方处理儿童个人信息时,我们将对受托方个人信息保护资质能力及受托处理行为进行安全评估,同时签署数据委托处理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处理事项、处理期限、处理性质和目的,保证委托行为不得超出授权范围。
具体而言:
(1)我们将在共享或委托处理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合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就儿童个人信息共享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及其保护儿童个人信息的能力进行评估。
(2)我们将在签署的相关协议中明确要求第三方对儿童个人信息采取保护措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我们会要求接收儿童个人信息的第三方遵守严格的保密义务及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以不低于本政策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水平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禁止其将儿童个人信息用于未经儿童及其监护人授权的用途,并要求受托公司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 (a)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我们的要求处理儿童个人信息;
- (b) 协助我们回应儿童监护人提出的申请;
- (c) 采取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并在发生儿童个人信息泄露安全事件时,及时向我们反馈;
- (d) 委托关系解除时及时删除儿童个人信息;
- (e) 不得转委托;
- (f) 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 2. 转让
随着我们业务的持续发展,当发生合并、收购、资产转让等交易导致向第三方共享或转移监护人和儿童的个人信息时,我们将通过推送通知、公告等形式告知监护人和儿童相关情形,按照法律法规及不低于本声明所要求的标准继续保护或要求新的管理者继续保护监护人和儿童的个人信息。
# 3. 披露
一般情况下,我们不披露儿童个人信息,但我们可能基于以下目的使用儿童的个人信息:
- (a) 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 (b) 遵守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规定;
- (c) 遵守相关政府机关或其他法定授权组织的要求。
# 三、我们如何储存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儿童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国境内,不会向境外组织或个人提供儿童的个人信息,除非为执行法规要求或征得监护人的明示同意。
我们会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尽力避免收集和处理无关的儿童的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达成本规则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儿童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有强制的留存要求。关于我们如何确定儿童个人信息存储期限请参见《乐橙隐私政策》"我们如何保护和存储您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的存储"部分。
当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发生停止运营的情形或监护人和儿童的个人信息存储期限届满时,我们将采取例如,推送通知、公告等形式通知监护人和儿童,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监护人和儿童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四、我们如何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非常重视儿童的隐私安全,并指定了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的保护,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儿童个人信息。我们有专门的安全部门和数据安全流程保障儿童信息安全。我们采取严格的数据使用和访问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并适时对数据和技术进行安全审计。同时,我们会采取加密措施及其他技术手段存储儿童个人信息,确保儿童个人信息安全。
如您希望了解更多,请查阅《乐橙隐私政策》的"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章节,详细了解我们如何采取了哪些技术与措施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 五、儿童个人信息权利
在儿童用户使用乐橙产品和服务期间,为了监护人和儿童可以更加便捷地访问、更正、删除相关个人信息,我们在产品设计中为监护人提供了相应的操作设置,监护人也可以通过我们提供的联系方式,来反馈和咨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在核实监护人反馈的问题后及时与监护人联系。请监护人理解,在核实过程中,我们可能需要监护人提供儿童账号、儿童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个人信息,以便在完成身份验证和核实问题后继续响应监护人的需求。
# 1. 访问儿童个人信息
监护人和儿童可以查看儿童在使用我们产品和服务中提供或产生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头像、昵称、主动发布的内容等。
# 2. 更正儿童个人信息
当监护人和儿童发现我们收集、使用和处理的儿童个人信息有错误时,可以联系我们进行更正。我们会在完成身份验证和核实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
# 3. 删除儿童个人信息
如存在以下情况,监护人和儿童可以联系我们删除收集、使用和处理的儿童个人信息。我们会在完成身份验证和核实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删除:
- 若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 若我们超出目的范围或者必要期限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 若监护人撤回同意;
- 若监护人或儿童通过注销等方式终止使用产品或者服务的。
但请注意,若监护人和儿童要求我们删除特定儿童个人信息,可能导致该儿童用户无法继续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或产品和服务中的某些具体业务功能。如监护人发现在未事先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的个人信息,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采取措施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为了监护人或儿童在使用乐橙产品/服务期间可以更加便捷地访问、管理儿童个人信息,我们在乐橙产品中为监护人和儿童提供了相应的操作设置,监护人和儿童可以按照《乐橙隐私政策》中的"您的权利"章节指引进行操作。
# 六、本规则的修订
我们可能会适时地对本政策进行修订或变更。
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政策所作的任何变更,您可以在乐橙开放平台网站查看本政策,也可在乐橙App通过"我的"→"设置"→"乐橙隐私政策相关"中查看本政策。
对于本政策重大变更,我们会以推送通知、弹窗、发送电子邮件等的形式通知您并重新取得监护人和儿童的同意。
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等;
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且变更后的所有者处理信息的目的、处理信息方式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变更的;
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如接收方变更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
# 4. 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形式方式发生变化;
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 七、联系我们
我们设立了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团队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如果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需要我们释明,或对本政策有任何的意见或建议、投诉,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400-672-8169;
邮件寄到如下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立业路582号3号楼13层,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组(收),邮编:310052
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尽快审核所涉问题,并在验证用户身份后十五日内予以回复。
如果您对收到的答复不满意,您可以投诉至网信、公安及工商等相关监管部门或诉至司法机关。如果您需要我们协助提供相关投诉渠道的信息,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